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至上集团督办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0-03-27 09:36:10
第一条 督办目的
为保证和监督各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使公司决策和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提高执行力,确保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科学高效、顺利圆满地完成,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督办部门
1.二级督办:行政人事部
2.一级督办:廉洁规范工作委员会(二级督办的升级处置)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至上嘉华、苏窖酒业、中智嘉华、北方运管中心。
第四条 督办依据
围绕公司的经营理念、经营目标,贯彻决策层的管理意志,结合督办内容,按照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安排。
第五条 督办内容
1.按照董事长、副董事长指示精神以及文件和工作要求。
2.公司高层会议决议和专项工作会议等决定的重大事项。
3.根据制度规定由行政人事部发起的各项办公日常规范例行的检查工作。如员工考勤、办公区域卫生、安全、用水、用电、用纸等消耗性耗用的检查。
4.公司最高领导层交办的其它需要督办事项。
第六条 督办职责
1.对安排给各公司、部门或个人的督办事项进度及工作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2.对将到期限尚未完成的工作进行预告。
3.对超过时限尚未完成的工作进行催办。
4.协调、处理督办中的有关事项。
5.完成董事长、副董事长交办的其它督办事项。
第七条 督办原则
1.实行督办工作责任制,按级负责,逐级抓落实,形成畅通、高效的督办工作机制。
2.未按期完成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在到期限前说明原因,确因客观情况督办事项不能按期完成,由承办部门申请顺延,提出加快办理措施,经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同意后方可顺延。
3.督办部门根据督办事项的时间节点,向领导反馈督办检查结果,做到及时准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虚报。
4.纳入督办的事项,督办任务书原则上由集团督办部门下达给各分管领导。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督办任务书可以直接下达至承办部门或承办人,接到督办任务书的承办人需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5.若在督办过程中,承办部门或承办人不服从督办管理,故意拖延时间、消极怠工的。或因事务紧急特殊,二级督办部门无法协调处理的将升级至一级督办协调处理。
第八条 督办程序
1.立项:督办部门根据督办内容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人员,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限,填制《督办任务书》。
2.督办:督办部门根据《督办任务书》的内容和时限要求进行督办,对未按期办结的,要求承办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3.反馈:督办部门对各部门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及时反馈督办事项完成进度。正常情况下,一周的督办任务在第3天、一个月的督办任务在15天左右,承办人须口头汇报一次。
4.协调:凡涉及到跨部门一般性事务立项,由督办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协调解决;凡涉及紧急、特急督办事项立项,由副董事长负责协调解决。
5.催办:督办任务书完成时限到期后,督办人员发出《催办通知》,承办部门须督促承办人按催办要求完成督办事项,未按催办日期完成的,超过3个工作日后,由督办部门发出警告通知,警告通知发出3个工作日仍未完成的,二级督办部门将结果上报至一级督办,由一级督办对承办部门领导和承办人进行约谈,直至处理。
6.结束:承办部门或承办人根据《督办任务书》上明确的要求完成任务后,最终结果由督办部门汇报至董事长、副董事长处,如果领导对此次工作任务完成比较满意,无追加指示,则本次督办任务结束。
7.考核评价:每季度对督办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及总结,对完成出色的承办部门提出通报表扬或奖励,对多次未按时完成督办任务,不主动汇报,不服从督办管理,多次催办无结果的部门及人员,由二级督办部门填制《公司员工负面清单》将名单上报至一级督办备案,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
第九条 责任追究
凡被立项督办的工作,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将督办事项完成情况与年度加薪、升职考评、年终奖金挂勾。
第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 本条例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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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